房产买卖纠纷专业上海房产律师团队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于:2019/4/22 15:46:40 点击量:
咨询法院是把两个房子判给对方但是对方没有钱给我就哪个个房子顶给我了,我们是在执行局协商好的都签好字的。就是执行局给我的复印件没有体现出是执行局出的。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具体是是什么案件,如果房子已经判决给你,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对方配合。
咨询买了小产权房,贷款批的贷款时间太短,负担不起,现在要求退款,开发商迟迟不退。如果要投诉是找住XX局还是找房管所?
上海房产律师回复可以起诉要求退款。
房屋买卖合同适合合同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是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规定不明确的,适用其他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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